我市全面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为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力度,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行为,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1日开始,对我市450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规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推进行业自律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