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
假冒保健食品“减肥果”的通知
成食药监市〔2009〕11号
各药品经营企业: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对近日在市场出现的一类名为“减肥果”的减肥胶囊清查后发现,这些声称“减肥果”的保健食品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属于假冒产品(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国家局“紧急通知”要求,请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对所经营的品种进行认真清理,如发现有以下产品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下柜封存,并妥善处理后续退货事宜。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减肥果”产品名单
二○○九年七月一日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减肥果”产品名单
1、养生有方减肥果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899号。
[生产单位]:广州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监制单位]:养生有方(香港)生物集团公司
2、巴沙减肥果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 [2001]第0663号
[生产厂商]:香港巴沙健康品研究有限公司
3、宣姿TM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进字(1998)第0263号
[生产厂商]:重庆市默格医药营销中心
4、乐采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17号
[品牌企业]:广州燕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海南中兴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5、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127号
[生产企业]:广州市燕香生物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