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
暨实施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接会

2009年5月27日上午,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部署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建立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安委副主任王平江主持会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食安办主任以及我市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受邀参会。
会议要求各区(市)县、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创新监管思路,转变监管模式,着力构建我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还就加快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会议提出,我市将以生猪屠宰、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为重点,在双流县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该体系建成后,消费者可通过“成都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从零售终端到定点屠宰场的质量追溯。